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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的追求
2017-06-21 08:46   审核人:   (点击: )

                 2012-05-21 14:55:02 学习时报 何建华

  1993年9月,一个收获的时节,寿登耄耋的邓小平同志与其弟弟邓垦进行了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谈话。在谈话中,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谈到了对发展起来以后中国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的思考。他说道:“十二亿人口怎样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这番话,语重心长,言近旨远。它告诉我们,高高飘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应鲜明地展示“公正”两个大字;它激励国人,要创造性地走出一条“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因此,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一次向全体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正如大自然不能没有春华和秋实,社会也不可缺少公平和正义。公正,为人民赢得尊严,为社会激发活力,为民族创造未来。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以促进社会公正为己任。为公正而忘我,锻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生命之魂,型铸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品格;为公正而奋进,令马克思主义闪耀真理之光,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熠熠生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更加自觉地以发展和公正凝聚国人共识,规范党员言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方面,通过“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成功破解了发展之困;另一方面,致力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把公正从天上请回人间。但是,美好的理想与严峻的现实之间毕竟还有很大的落差。伴随着当代中国社会的深刻转型,财富分配、社会公正这一“大问题”开始日益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分配不公,城乡、行业、地域差距呈逐渐拉大之势。各层面、各群体、各地域之间矛盾多发,既加剧了“仇富”、“仇官”心态,也导致“虐贫”事件屡有发生;利益分化导致社会分化,社会分化促使阶层固化,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一些群体之间虽然近在咫尺,却相距天涯;社会公共服务非均等化,上学难、就业难、就医难,贪污腐败、司法不公,环境污染等问题,导致民众的幸福感减弱,被剥夺感增强。诚如邓小平同志所言:“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尽管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缩小三大差距,解决民生之困,但在当前特定的历史阶段,问题仍然比较严重。

  众所周知,保障公平、守护正义,既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现代政府的神圣职责。行进在现代化之路上的世界各民族,为缩小贫富差距创造和积累了许多经验,也为我们提供了他山之石。但是,在具有特殊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当代中国,社会公正这一发展起来之后所面临的问题,相对于发展起来的问题,具有更加典型的“老”、“大”、“难”特征。

  说其“老”,是因为传统中国虽然拥有悠久的均贫富的文化传统,但是在等级森严、高度集权的金字塔架构中,社会中充斥的是不平等、非正义,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对于底层民众而言,求得社会公正的意愿虽绵延不绝、历久弥新,但这种期盼无一例外总是被无情的现实击得粉碎。一个问题历经数千年而不得其解,何其老也。

  说其“大”,是因为在当代中国,社会不公正虽然以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等形式集中表现出来,但一方面,分配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样也是一个社会、政治、文化问题;另一方面,社会公正也不是一个纯粹的分配问题,它牵涉所有制、生产、交换与消费,因而是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敏感性的大问题。它涉及面广,从经济领域的生产要素使用与市场竞争的不平等、收入差距的拉大,到社会领域的身份不平等、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再到政治领域的权力集中与垄断、官僚主义和司法不公,都是社会不公的现实投射;它影响重大,极易激化社会矛盾,阻碍经济发展,动摇改革信心,导致一些民众在心灵上离弃党,在情感上冷漠政府,在行动上放逐社会,进而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它敏感性强,社会不公正,最先伤害、伤害最深也最多的是底层民众。所以,对于不公正,他们的反应最敏感,斗争最自觉,抗争最激烈。一个问题涉及面如此之广,影响力如此之大,敏感度如此之高,它又何其大也。

  说其“难”,关系到对公正内涵的界定。公正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概念,然而在特定时代,人们对它的理解却有着高度的共识。在当代,衡量一个社会公正与否的标准不是简单的结果或起点平等,而是机会平等、权利平等、司法公正。因此,衡量某一制度的优劣、好坏,标准在于它能否让毎一个守法创业者获得越来越多的财富,令毎一个贫困者衣食无忧,使毎个公民能平等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保证他们人生有尊严,生活有体面,工作有活力,心态更从容。但是,历史遗留给我们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文化基因,缺乏公正的体验和民主法治的制度安排;各利益主体在旧社会长期生活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在利益博弈中或者毫无规则可言,或者规则得不到公正的执行。基础不牢、经验不足和规则缺失,使得实现机会与权利的平等,又何其难也。

  社会公正的实现既“老”又“大”更“难”,所以党和政府“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就其实质而言,公正的实现要以科学发展为基石,以民主法治为根本,以服务型政府为主体。

  公正的问题伴随发展而来,但发展绝非不公正的原罪。毋宁说,不公正乃是因发展不协调,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彻底,发展不可持续而产生,而趋于复杂和难以破解。发展与公正,互为基础,互为手段又互为目的。不坚持发展的大方向,中国没有前途;不清扫不公正的庭院,社会难以前行。公正的实现,基础性的因素是财富的增长,关键性的环节是制度的完善、体制的配套、政策的落实和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所以,公正呼唤着发展,公正的实质就是科学发展。舍弃科学发展,缺乏公正的制度设计、落实和监督,公正不能实现,效率无法提升,腐败却会愈演愈烈,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与此相关的是公正与效率、公正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乏以市场和效率之名为利益垄断、利益瓜分、分配差距辩护的恶声,但市场化与效率也绝非不公正的原罪,我们不能以公正之名丑化市场、不计效率。毋庸置疑的是,在特定时期和场域,公正与效率可能彼此消损,公正的实现要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反之亦然。但在其实质上,公正与效率,如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相生相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市场经济则无效率、无发展,也无公正之基;即使就分配差距的拉大而言,其祸源也非“市场化”可以一言以概之。相反,市场主体不平等、市场体制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垄断不打破等因素,构成了分配不公的深层之源。故此,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合理而有力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当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环节。

  公正的实质是公民权利的保障、社会正义的守护。历史和实践证明,法治是公民权利的守护神,它保护契约,弘扬理性,捍卫权利;民主是社会正义的发动机,它激发活力,抵御暴政,促进平等。故此,在实现公正的历史征程中,社会需要民主,国家需要法治。当下的中国,既是一个脱胎于计划经济又尚未完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亟待健全市场、政府和法治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也是一个脱胎于封建专制并正在进入民主政治的国家,亟待建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平均主义文化基因、计划经济体制的痼疾的影响仍然不能低估。要清除平均主义和人治传统,保障个人权利,守护社会正义,必须消除它们赖以滋生、繁衍的土壤,让公正之花盛开在民主和法治的大地上。因此,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应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主攻方向。

  社会的公正实现于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之中。博弈需要规则,规则需要公正,否则只能是弱肉强食、回归丛林。如何制定公正的规则,又如何落实和监督?这些问题是对中国社会的严峻拷问。世界现代化的经验证明,公正规则的制定、落实和监督有赖国家、社会和个人的良性互动,需要权力、资本和劳动三方的沟通妥协、理性均衡。但是,中国的特殊性决定了上述各方的关系远比发达国家更复杂。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够超越社会特殊集团的本位利益。这一本质属性决定着只有它才能以当仁不让、舍我其谁之宏大气魄,义不容辞地肩负起协调利益分配、实现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警惕丑化权力、弱化政府的倾向。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即使在西方,政治权力常常甚至历来是促进社会公正的主体力量。废除农奴制,是政治权力的强制性结果;打破封建割据,建立统一市场,是政治权力的作品;反垄断、确立最低工资标准等,也莫不是政治权力的实践。这表明,无权力的正确行使则无社会公正,这是现代化的一条普遍规律。对于当代中国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缩小三大差距,实现社会公正,亟需政府自我变革,树立服务至上理念,不断提升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能力,精密设计、精心实践、严格监督相关的规则,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公正的实现是漫漫的征程,绝非一蹴而就,但不能因此而放慢前进的歩伐,停止改革的进程。公正的实现如高山的攀登,需一步步走上去、一点点往前行。每一个新的高度,都是历史的一个进步,民众的一份愉悦。在艰难的跋涉中,需要的是増加建设性的拓展,减少对抗性的碰撞,社会各方都应有这一理性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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