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文献》 樊宪雷
【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发展新党员的思路透视】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是其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过程中,如何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我们党一直探索和完善的重大课题。“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18页。)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关于发展新党员的相关文献,比较清晰地勾勒了党在夯实组织基础方面的探索轨迹。其中许多好的经验,对于我们今天仍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发展新党员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
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将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夯实和壮大组织基础,是我们党发展新党员的根本目的。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在不同时期都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来发展新党员的。
新中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全面恢复国民经济和建设新中国成为党的中心工作。面对国民党留下的一穷二白的烂摊子,以及西方帝国主义势力的封锁,作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新中国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主要还是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工人阶级的力量。革命、建设的快速推进,亟需加强党的领导,“在没有党的组织的地方和党员很少的地方,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的组织,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个严重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中共中央关于接收新党员手续的规定》,1951年10月4日。)。再加上当时阶级斗争依然存在,政治形势错综复杂,许多新解放城市的工厂设备遭到严重破坏,工业生产陷入瘫痪状态,工人大量失业。在这种情况下,遵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确立的在城市工作中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恢复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发展党员,主要是“接收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最优秀的人物”,“对于接收各种不同社会成分的人入党”(《中共中央关于接收新党员手续的规定》,1951年10月4日。),则较为严格,亦是客观选择。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到了1953年,整个国家和社会面貌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入社会主义社会奠定了基础。以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为契机,我们党正式提出了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目标,这就更需要依靠工人阶级。基于此,“着重在工矿企业中发展新党员”也就成为在当时更好地完成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应有之义,这就需要“特别注意做好在国营、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的厂矿企业中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尤其应注意在这些厂矿企业的重要部门、重要车间和技术工人中发展新党员,建立党的组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及发展新党员工作的执行情况的报告》,1953年7月17日。)。
十年“文革”,严重扰乱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将工作重点重新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目标确立了,但知易行难。当时,我国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特别是科技方面,足足落后了15到20年。邓小平说:“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必须有知识,有人才。没有知识,没有人才,怎么上得去?”由此他提出:“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41页。)把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充实到党组织中来,成为发展新党员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几年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到1981年10月止,全国835万各类专业技术干部中,已有党员185万,占22.2%”。但从国家建设需要的角度出发,这个比例依然不够。“加强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加强在中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1982年9月26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需要千千万万有共产主义觉悟、掌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各方面的专门人才加入到党的组织中来,这样,我们党才能很好地担负起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历史重任”。(《关于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的报告》,1985年1月。)众多优秀知识分子和技术人才充实到党组织中来,改善了党员队伍构成和文化水平,提高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水平和能力,对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社会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但是,一些影响改革深入发展的思想、观点、理念等,要么还没有理顺,要么还固守成见,急需一股朝气和锐气,推动改革深化。另一方面,由于1989年政治风波的影响,以及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论资排辈、嫉贤妒能的思想观念,不少青年对政治的关注度下降,政治热情不高。“青年是影响当前、决定未来的重要力量。”要发挥青年人在改革开放中“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必须高度重视发展优秀青年入党。1995年3月,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要把“那些决心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1995年3月12日。)
进入新世纪,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不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格局发生巨大变化。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知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不断加速的时代条件下,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竞争。谁拥有了人才优势,谁就拥有了竞争优势。谁能把人才优势转化为知识优势、科技优势、产业优势,谁就能够赢得竞争的主动权。”(《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70页。)就我国来说,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后,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对我们党来说,这既是发展机遇,同时也充满着风险和挑战。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发展任务艰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各方利益统筹兼顾难度加大;新的社会阶层纷纷涌现,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培养造就出一大批高素质的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领导人才和其他各方面人才”,使我们党“成为一个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和善于凝聚各类人才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571页。)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需求,促使中央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作出新的调整和要求。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发展党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即“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来发展党员”。由此,要注意在生产、工作的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同时还要重视做好在流动人员和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2004年6月29日。)其目的,都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凝心聚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
二、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着力思想上建党
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发展新党员,把各方面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必须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破除“唯成分论”思想的干扰,着力思想上建党。在这方面,我们党是有经验教训的。
发展党员中的所谓“唯成分论”,就是只看重发展对象的家庭出身,只要家庭出身好,就可以入党;而那些家庭出身不好的人,即便思想素质高、能力才干强,也不能入党。发展党员搞“唯成分论”,曾经给我们党造成重大损失。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阶级基础固然是工人阶级,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工人才能入党。正如列宁所说:“确定一个政党是不是真正工人的政党,不仅要看它是不是由工人组成的,而且要看它是由什么人领导以及它的行动和政治策略的内容如何。只有根据后者,才能确定这个党是不是真正无产阶级的政党。”(《列宁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46页。)
这个问题,在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探索实践中,逐步得到了纠正和解决。1935年12月的瓦窑堡会议决议明确指出:“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加入共产党。”决议强调:“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31—1949)》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49—550页。)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刘少奇等对党员成分与党的性质的关系作了深入分析和明确解答。刘少奇在讲到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性质的决定条件时指出:“仅仅是党员的社会出身,还不能决定一切,决定的东西,是我们党的政治斗争与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思想教育、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而我们党的总纲及党的组织原则,则保障了无产阶级的思想和路线在党内占居统治地位。”(《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5页。)毛泽东在大会口头政治报告中也说:“共产党里当然还有别的成分,有别的阶级如农民、小资产阶级出身的人,有别的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他认为:“出身是一回事,进党又是一回事,出身是非无产阶级,进党后是无产阶级,他的思想、他的行为要变成无产阶级的。共产党是要革命的,革命就要组织队伍,组织队伍主要是组织农民,还有其他阶级,包括小资产阶级、自由资产阶级,有时还有大资产阶级,甚至地主。”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一般原理的基础上,又结合中国的实际,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条件和革命任务,正确处理了党员成分与党的性质的关系问题,创造性地发展了党的建设,既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又保持和增强了党的先进性。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发展新党员这个问题上,比较重要的理论突破,表现为知识分子入党和新社会阶层人员入党问题。
应该说,对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及其入党问题的认识在党的历史上有着比较曲折的经历。中国共产党是由具有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创建的,但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对知识分子这个阶层的认识却多有歧见。1921年党的一大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初步依据知识分子所持的政治立场将其划分为革命知识分子和黄色知识分子两类,对于革命知识分子,“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可以接收其入党。但从党的二大开始,知识分子便不再被认同为“群众”,其后经过多次讨论、争辩,这个问题都没能很好地解决。特别是在“左”倾思潮占主导地位时,知识分子更是被排除在组织之外。但革命发展的实际,却需要我们党大量吸收知识分子从事各方面的工作。这个问题直到20世纪30年代末,才得以扭转。1939年,毛泽东在《大量吸收知识分子》中指出:“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在肯定最近几年“吸收了大批革命知识分子参加党,参加军队,参加政府工作,进行文化运动和民众运动,发展了统一战线,这是一个大的成绩”后,他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具备了入党条件的一部分知识分子吸收入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18—619页。)自此,知识分子入党有了遵循的途径,但其阶级属性仍没获得根本解决。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进行阶级划分时,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依然不是很明晰。虽然周恩来在全国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上说过文艺工作者“广义地说来也是工人阶级的一员”(《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9页。),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也认为“受雇于国家的、合作社的或私人的机关、企业、学校等,从事脑力劳动,取得高额工资以为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人”,其阶级成分与一般职员同,可算作工人阶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研究室:《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9册,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1986年,第185页。),但知识分子的定性都没有在政策层面上确定下来。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基本上是将知识分子看作脑力劳动者,但在思想上需要对其进行“团结、教育、改造”。
到了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的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基本消灭。基于这一变化,1月14日周恩来在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指出:知识分子的“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62页。)但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党内一些人对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认识又发生了偏差,知识分子重新被戴上“资产阶级”的帽子。其后虽有调整,但“左”的思想一直没有根除。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广大知识分子被划入资产阶级阵营,受到批判和排斥。197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通过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两个估计”,即“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战线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是“黑线专政”;知识分子的大多数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两个估计”又将知识分子排斥在党组织之外。
“文革”结束后,邓小平等人积极推动对知识分子问题的拨乱反正,首先是否定了“两个估计”的错误认识。1977年9月,邓小平同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时明确指出:“‘两个估计’是不符合实际的。怎么能把几百万、上千万知识分子一棍子打死呢?我们现在的人才,大部分还不是十七年培养出来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67页。)接着,在1978年3月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的开幕式上,邓小平又提出: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 89页。)自此,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阶级属性被确立下来,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也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到了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专门增加了“知识分子”阶层,将其与工人、农民、军人并列,充分表明了党对知识分子的重视。在这种背景下,知识分子入党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关于加强在中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关于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的报告》等,正是为了将各类优秀知识分子吸收进党组织中来。
关于新社会阶层人员的入党问题,在认识上也经历了一些曲折。新社会阶层是在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经济结构的多元化而出现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在经济结构上逐渐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打破了原来单一的经济结构。相应地,“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6页。)。如何对待这些新社会阶层人员的入党问题,突出地摆在了党面前。起初,一些人认为,新社会阶层中的一些人,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私营企业主等,不仅拥有较多的资本和财产,还雇佣不少工人,具有剥削性质,属于剥削阶级的范畴。如果让这些人入党,将与我们党最终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阶级的根本目标相悖,从而会改变我们党的性质。由此,1989年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就规定不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认识也在深化。实践证明,新社会阶层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爱国敬业、诚实劳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如果拒绝他们加入党组织中来,不仅挫伤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而且也将使党的执政基础和阶级基础受到损害。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党从理论上予以科学解答。
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对这个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首先,江泽民提出:“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此基础上,江泽民进一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的新社会阶层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些人能否入党呢?江泽民认为:“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285、286页。)这就从理论上解决了新社会阶层人员的入党问题。200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也指出:“一大批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的组织增添了生机和活力。”该《意见》还特列一条“积极稳妥地开展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强调“要继续做好在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还要求“把吸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个人出资人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2004年6月29日。)其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
三、发展新党员要把好入口, 顺畅出口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不断发展壮大,领导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执掌政权,建设强盛国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铁的纪律。“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严格党的纪律,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保障。早在1945年毛泽东就说过:“为什么说在组织问题上我们的党区别于资产阶级的政党,也区别于小资产阶级的政党?因为像共产党这样的严肃性和纪律性,是任何其他阶级的政党所没有的。”(《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260—261页。)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发展新党员问题上强调党的纪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把好入口;一是要顺畅出口。
把好入口,就是在吸收新党员时要严格程序,遵循制度要求,不搞特殊化,不能“带病入党”。我们党向来对入党程序十分重视,一直强调“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入党。在程序上也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比如一般要先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汇报自己的入党动机、政治信仰、成长经历、思想认识等;其次是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还要接受组织谈话,填写考察登记表,接受党组织的定向培养;在入党之前还要接受政治审查,确保入党者的纯洁性与先进性;经过入党介绍人的介绍,被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还要有一定时间的预备期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进一步考察,在确定其完全具备入党条件后,才能正式入党。对于这些规章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各个时期发展党员时都是十分重视的。比如1951年《中共中央关于接收新党员手续的规定》明确强调:“中国共产党党章所规定的接收党员的条件,必须严格遵守。”对于愿意入党的人,并不是都接收到党内来,而是“经过考察、经过教育”,合格的人才能发展为党员。而且还指出,“新党员入党,必须由本人亲自向党申请”,“候补党员的候补期限,今后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能缩短”。认为“接收党员的手续,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而是“保持与提高党员标准和纯洁党的组织的重要保证之一”。(《中共中央关于接收新党员手续的规定》,1951年10月4日。)1985年中央组织部《关于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的报告》也指出: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标准就是党章的规定。同时还强调:“要按党章规定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要纠正关门主义倾向,又要防止追求数量,搞突击发展。”(《关于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的报告》,1985年1月。)199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确保新党员质量”,“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把好‘入口关’,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接收党员时“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该《意见》还特别强调:“对于那些违反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利用不正当手段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1995年3月12日。) 200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也作出了类似规定和要求。
顺畅出口,就是对那些不符合党员标准要求而进入党内,或者进入党内后思想素质蜕化变质的人员,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将其清除出党员队伍,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重任。革命任务的转变,使一些投机分子想方设法钻进党内来;另外,也有一些党员因为形势的变化,思想上出现了松懈疲沓、居功自傲,官僚主义之风泛起。这些,都对党所领导的建设事业造成很大危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51年召开的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及时部署进行了一次整党运动。整党运动重新强调党员标准,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员,经教育改造仍无改观者,坚决将其清理出党。1951年至1953年,“经过整党,共有32.8万人离开了党的组织。其中,属于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的23.8万人被清除出党,9万余人不够党员条件自愿或被劝告退党”(《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72页。),明显提高了党员素质和党的执政能力。《中央组织部关于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发展新党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对当时存在的“单纯追求数量,不顾质量,以及入党手续不严,使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混入党内”的错误,进行了批评,要求今后“对那些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应清除出党,对那些社会主义觉悟太低、确实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应取消其候补党员资格”。(《中央组织部关于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发展新党员工作情况的报告》,1955年10月10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组织建设上进行拨乱反正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党员队伍的整顿。这主要是“文革”期间极左思想的影响还有残留,党员队伍中存在着思想不纯、作风不端的问题。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决定从1983年下半年起,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地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这次整党,“清理出‘三种人’5449人,犯有严重错误的43074人,处理了一批有严重问题的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33896人,不予登记的90069人,缓登145456人,受党纪处分的184071人”(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党建读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245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执政风险和执政考验;另一方面,党的队伍也在快速壮大。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更加需要严肃党的纪律,提高党员素质。在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我们党也坚决清除不合格党员。新世纪以来,每年都要查处、清除一批蜕化变质分子和腐败分子。200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当前,我们党的党员队伍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党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为实现中国梦而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展现了党的先进性。但面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严肃党的纪律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仍是十分必要的。把好入口,顺畅出口,党的自我纯洁机制建立健全了,附着于党组织之上的灰尘才能被不时拂去,一些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员在党内才无立足之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得以保障。
综观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其思路是清晰的。即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不断拓展群众基础,坚持党员标准将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为党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同时,在发展新党员的过程中,严格纪律,把好入口、顺畅出口,建立健全党的自我纯洁机制,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保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樊宪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北京100017〕
(来源:《党的文献》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