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工会工作

当前位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现有会员59人。工会干部7人,其中工会委员5人。多年来,学院工会在校工会及院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工会建设,增强工会活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

学院工会紧紧围绕学校、学院党政要点工作,积极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投身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中。

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获得“庆祝建党95周年师生歌咏比赛优秀奖”、“教职工篮球赛季军”、“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最佳组织奖”、“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庆祝建党100周年教职工歌手竞演三等奖”等多项荣誉称号。学院工会获“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称号,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部获“西安工业大学巾帼建功岗”称号。陈丛兰教授被评为“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学院工会干部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会干部”,10余名教师获“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学院工会干部

工会委员:

杨 艳(工会主席、女工委员)

邹志伟(组织委员)

梁 花(宣传委员)

王小平(福利委员、青工委员)

白 冰(文体委员)

工会小组长:

杨艳、梁花、邹志伟、王小平、白冰、刘鲲、吴昕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工会法》,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党委和校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3.配合本单位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保持稳定发展。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4.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加强民主建设,为学校和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5.组织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群体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

6.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服务,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教职工之家

7.定期向党委和校工会汇报工作。

8.在党委领导下,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9.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报告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

10.管理和使用好工会会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