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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9  浏览次数 2872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全面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体工作全程监督。

(二)成立学科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组成,配1名秘书,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复试的技术支持,在学校和学院指导下,负责对本学科考生进行全面的考查,小组成员一般为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导师,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

三、复试内容

研究生复试为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总分300分,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专业知识考核(100分):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进行考核。以学校公布的《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为主要内容。

(二)专业素质和能力(140分):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和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60分):

1.参加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在复试的各个环节均认真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状况,并记录在册,将考核结果报研招办备案。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复试小组对综合面试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妥善备查。

四、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五、拟录取公示

按照考生报考二级学科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序,根据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在学校统一公示期内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时间:3月30日

审查方式:采用线上材料审核,考生按照要求提供个人审查材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考生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

1.应届本科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非应届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该在复试前提交学信网学历(学籍)核验报告。

所有考生正式复试前必须按照要求签订《西安工业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附件3)。

(二)综合面试

时间:4月2日(星期天)8:40

面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以腾讯会议为主。

注意事项:

1.为方便联系考生,以“西安工业大学马院2023年研招

联络群”(群号417229342)为通知、公告、联络用群,一切

集体事宜安排均以此群通知为准;

2.要求考生在考试测试、待考、正式复试期间均需保持

通讯设备联络畅通;

3.考官、考生应于考前按时抵达考试地点,线上复试则

需要提前参加平台网络测试,现场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应急问题;

4.复试分组候考学生按照考试要求,必须服从调配管理,

按要求分时间段进入考场,保证考试按时按要求进行;

5.在正式复试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引起的考试中断,及时利用电话、QQ联络群互相告知,了解后续应急处理办法,不得随意离开。

七、监督及违规处理

(一)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二)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三)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四)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五)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9-86173287

邮箱:173906860@qq.com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29-86173235

邮箱:xatu_yanzhaoban@163.com

接受投诉时间范围为:自研究生院网站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西安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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