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调剂细则,按照规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组织调剂考生复试,确定学院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根据调剂录取工作进展情况,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接受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已参加我院一志愿复试且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其一志愿学院的一志愿专业。
三、接受考生调剂的遴选规则
1.学院对调剂考生调剂基本信息进行综合考量择优遴选。
2.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学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考生范围。
4.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四、接受考生调剂的工作程序
1.接受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该系统正式开放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相关专业缺额信息。
2.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经学院遴选、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院安排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西安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调剂工作期间学院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鲲
联系电话:029-86173063(周内) 13227820729(周末)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