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学院在教七楼213教室召开教工党员大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部分内容。会议由党委书记杨灏主持。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4月15日,院党委已经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每位教工党员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每位党员都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最新修订的《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三编十一章158条,同2018年《条例》比增加16条,修改76条。党纪学习教育中,应该逐章逐条学习。
会议集体逐章逐句学习了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共16条。
会议要求,在大会结束后,各支部要按照逐章逐句的要求,组织党员继续学习完第一编其余的第三、四、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