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第二党支部于5月14日下午在教7楼502党建活动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支部书记刘鲲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支部书记刘鲲领学《条例》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支部宣传委员向丽滢领学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支部党员李潇领学第五章《其他规定》,其中刘鲲就本次学习涉及到的《条例》第三、四、五章内容里新增或修改的部分重点条文向与会党员作出了相应解读。刘鲲向与会党员强调,作为党员要自觉遵守《条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党规党纪,时刻保持敬畏心理,严守思想防线,特别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党员,未来将肩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不仅要守住底线,更要提高底线,在有边界、有纪律的氛围中担当作为。
根据会议安排,与会党员就“如何增强党纪意识”展开研讨,深刻理解党纪作为党的生命线,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障,严格遵守党纪是每一名党员的基本义务。与会党员在研讨中纷纷表示将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
会议最后,与会党员根据2023年度《党员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评估上一年的承诺践诺情况,并根据支部安排,立足实际、对标先进,进行2024年度《党员承诺书》签订工作。
图\文:向丽滢 审核:杨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