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提高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能力,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25年6月23日在教7楼502会议室,邀我校法学专家金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培训。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本次学习,副院长张敏主持。
金博从学位法修订的历史脉络切入,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颁布背景、学位授予的法律关系、对比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与《学位条例》的区别于联系,结合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实际情况与丰富的实践案例,重点解读了学位授予条件、程序规范、质量保障、学术复核等核心条款。
针对导师职责,金博强调学位法明确要求导师“全过程加强指导”,需在选题论证、论文开题、答辩评审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同时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确保培养质量。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特点,金博建议指导教师在指导中强化法治思维,将学位法精神融入课程设置与学术训练,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的合规意识与学术伦理,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报告会结束后,金博与在场指导教师就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张敏在总结时强调,学位法的实施对导师队伍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学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结合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完善导师考核机制。
本次培训紧扣学位法核心要义,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法律要求、提升培养质量提供了重要指引,参训导师也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切实履行职责,为培养德法兼修的高层次人才贡献力量。
文/图:刘鲲 审核: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