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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法改革实施细则
2015-01-14 14:23   审核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考试方法改革实施细则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方法,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积极性和努力程度,是学生学习的“指挥棒”,考试方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改革背景

本学期开学以来,尤其是第四周以后,全体《概论》课课程组教师反映普遍到课率不高,甚至非常低。从第五周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全体教师在每周五进行的教研室活动中就授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

首先,各位老师反映了上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到课率低、迟到早退现象屡禁不止、上课过程中吃东西、玩手机等电子产品、或做其他课程的作业,或者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听课。

其次,针对这些现状分析了原因。如课程开设太晚(大三第二学期),学生对该类课程本身不重视,教师授课内容不能吸引学生,教师授课方式简单,教师课堂管理不够严格,现有的考试方式制约了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权限等。

最后,各位老师探讨了如何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到课率低的问题。从第五周开始,各位教师陆续开始对课堂纪律、到课率等问题进行了整顿,整顿以后,普遍反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各位老师总体上认为不断的强调纪律并非长久之计,强调的过多会使学生反感,也会使一部分学生产生无所谓的心理,并且老师认为自身使用的约束学生的手段非常少,在对学生的考评中往往是“一考定终身”,自由裁量范围很小,学生认为只要考试及格就行,老师就别无它法。

基于以上背景,经过教研室全体老师讨论决定,将《概论》课考试方式由传统的方式改革为5+3+2的模式,即:总评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占50%+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占30%+课堂考勤(占20%)。

二、指导思想

1、考试方法的改革旨在通过对总评成绩判定标准的变化来促进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积极性,尤其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授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考试方法改革要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学习效果和教学效果。

3、积极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的考试制度。通过三个转变,即考试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试内容向注重综合能力考核转变,成绩评定向综合性转变,引导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4、考试方式的改革使课程的各环节都能在总评成绩中得到充分体现,杜绝部分学生“一考定终身”、“不劳而获”等思想认识。

三、实施办法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题目类型3-5种;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试题由教研室命题、审核,报思政部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卷面成绩采取百分制,总评成绩取其50%

2、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参照《概论》课实践教学大纲和运行方案;在主要的三种实践形式中:观看相关影视资料部分的成绩评定纳入课堂考勤管理,读书心得体会(10%),社会实践调查报告(20%);具体成绩评定要求及标准在《概论》课实践大纲和运行方案的指导下,由各任课教师评定;实践教学环节占总评成绩的30%

3、课堂考勤

主要包括学生的旷课、迟到、早退、请假、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等;具体评定标准由任课教师决定;课堂考勤占总评成绩的20%;如若长期不遵守课堂纪律,则按照补充说明部分执行。

四、几点说明:

1、教师在期末考试前不得对学生划定考试范围、重点等;

2、如果学生缺课次数达到学校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的次数,由思政部向学生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发出书面通知,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补考;

3、学生总评成绩为百分制,以上分值分配即按照百分制分配,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加分;

4、任课教师在自我权限范围内应确定严格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正。

5、以上改革措施从批准的当学期开始执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

20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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